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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浙江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更多关于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的法律知识,跟着本站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

1、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2、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3、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相关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1、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

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2017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三、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办法: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四、投诉渠道: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重要提醒】

一、高温天气标准:

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相关规定:

1.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二、什么是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

按照国家规定,搬重物、锯刨、挖掘等属于重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属于中等劳动;打字、缝纫等属于轻劳动。

3.单位应提供高温劳动者防暑降温饮料。

三、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该发的钱要发,该做好的高温天劳动保护也必须做好。

省人力社保厅等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企业应该做哪些事情?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注意: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还有一项重要规定——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温馨提示: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但要先去认定为工伤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由于起病急,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不过,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为工伤。

按人社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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