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返聘退休人员健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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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上你表现比较突出,拥有过硬的技术,在退休之后可能还会被单位返聘回去继续工作。但到了退休年纪了,身体状况不如年轻的时候是必然,健康问题必须要值得单位注意。那么,如何约定返聘退休人员健康责任?本站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返聘退休人员健康责任如何约定
为防范聘用单位的风险,免除聘用单位的责任,建议对于退休人员聘用的风险防范主要是通过协议、商业保险等方式来进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故,在协议中一般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①退休人员已经享有退休待遇,有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社保,也不需要聘用单位进行补偿;②退休人员因病由社保报销医疗费,与聘用单位无关,因病亡故的与聘用单位无关。③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④发生工伤补偿方式。⑤报酬要明确统一,如需约定奖金、加班费、补助、补贴等福利待遇,需要在协议中明确。
为预防因工负伤给聘用单位带来的风险,可由聘用单位为退休人员投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以避免聘用单位应该承担的风险。
返聘期间发生工伤怎么办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返聘退休人员健康责任如何约定?单位在聘请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健康问题,不能够忽视他们的健康,同时不能要求他们加班等做过于劳累的事情。不清楚返聘退休人员健康责任如何约定,想要详细了解的你可以在线与本站律师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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