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是许多单位在职员正义入职之前而安排的职位,其目的是选拔在实习期间的优秀员工,从而给予他们更好的发展,那么大家知道人力实习生需要在实习期间做些什么吗?接下来,就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去看看!希望对大家实习有所帮助。
一、实习生的定义
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实习生又分成毕业、没毕业两类。聘用实习生目的为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并予以培养成为正式雇佣的劳工。
二、人力实习生需要做什么
(一)、执行并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与计划,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员工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执行并完善员工入职、转正、异动、离职等相关政策及流程;
(四)、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与员工档案的维护,核算员工的薪酬福利等事宜;
(五)、其他人事日常工作;
做为实习生,都是从杂事、小事做起,上司一般都会先派一些容易上手的事务让实习生处理,等熟悉公司的日常事务积累一定经验后才会分配独当一面的工作。
三、相关法律
直接规定实习的具体法律不多,一般不将实习当成劳动关系处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如果直接约定为试用期的,可按劳动合同法处理。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以上的文段就是本次本站小编为大家讲解的人力实习生需要做什么。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可以在自己实习的时候,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维护好自己应有的权利,不要被黑心公司骗了,祝大家实习愉快,我们本站一直在您身边。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ideeup.com/62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