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答卷】钦州:“生态文明”成绩单很亮眼
(来源:钦州发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钦州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为目标,以“砸锅卖铁、拆屋当瓦”的决心攻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赫赫战绩,给全市人民交出一份靓丽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达96.2%,细颗粒物(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钦州蓝”已成为常态;
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85.7%,比2016年增加14.3个百分点,彻底解决钦江污染问题,钦江东、钦江西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一江碧水穿城而过蜿蜒入海;
狠抓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净土行动扎实有效;
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固体废物,获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通报表扬……
保护环境是责任,建设生态是美德。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白海豚、红树林与大工业同在”的生态品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已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识和行动,生态文明建设从认知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全局性的变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在发展沿海工业的同时,我市注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突出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统筹强化城市扬尘、工业污染源、柴油货车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2018年—2020年,钦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92.6%、93.4%、99.2%,2021年截至目前达到96.2%;细颗粒物(PM2.5)浓度由2018年的3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26微克/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连年达标,保持蓝天白云“高颜值”的城市名片。
为让钦州人民喝上“放心水”,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全面落实钦江治理“四大机制”,坚持截污、拔污、治污、清污多措并举,克难攻坚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建成钦州“生态云”平台一期工程,完成安装65套视频监控设备及23套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实现从污染源溯源分析、调度管控、执法监督等闭环管理;建设具有钦州特色的“河长+”工作模式,实行“河长+段长”“河长+检察长”“河长+述职问责”机制,让河长制考核“长牙齿”,倒逼各级政府严格履行河长制职责。2021年,钦州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钦江东水质从2019年的Ⅳ类全面提升至Ⅱ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86.3%,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比2016年提高20个百分点。
我市还按照“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的工作思路,统筹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农用地分类管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建成8个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示范片区,创建25个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落实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钦州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成广西工业强市,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作出更大贡献。
文字丨融媒体记者 陆燕 张晓冬
制图 丨谭璐
编辑丨梁文辉 覃铭铭(见习)
校对丨杨曦颖
审核丨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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